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已发布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共计31个旗(县、市),与往年相同,无增减。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共计80个旗(县、市、矿区),与往年相同,无增减。其中呼和浩特有5个: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据介绍,范围内的农村牧区户籍(含户籍地属农村牧区)考生均具备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参考《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确定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户籍地区范围(实施区域的农村)。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名单可查阅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相关高校招生简章以及教育部分送的相关招生计划。据介绍,5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5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具体报名办法参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关高校发布的相关内容);5月30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下发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但高考报名未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名单,相关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6月13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6月20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示通过审核名单。6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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