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年修订)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8]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和林格尔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规划概况1、规划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总体规划》(年-年)2、规划范围:新区包括统筹区和规划控制区两个空间层次。新区统筹区范围包括呼和浩特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部分区域,总体统筹面积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为平方公里,由核心区、北翼和南翼构成。其中,北翼规划控制范围包括金桥片区(金桥开发区)、沙良片区(沙良物流园区)、综合服务片区;核心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包括云谷片区(和林格尔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沙尔沁片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片区、盛乐片区(和林格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片区;南翼规划控制区由托清片区(内蒙古托克托-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构成。规划控制区是总体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3、规划时限:年-年,起步期-年,中期-年,远期-年。4、目标定位与战略职能战略定位:边疆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先行区,改革创新重要平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引领区,绿色生态宜居示范区。发展目标:培育新动能,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呼包鄂城镇群和省会城市竞争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向北开放桥头堡的核心区,探索边疆民族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打造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和科技智慧宜居新城区。二、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1、地表水:近年河流水质有所好转,但新区范围内大、小黑河还未达到水质要求,现状监测核心区内沙尔沁片区地表水部分点位氟化物超标。2、地下水:近年地下水水质整体较好,现状监测仅部分点位氟化物超标。3、环境空气:近几年,呼市环境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但颗粒物仍有超标;现状监测显示,三个片区除个别点位颗粒物超标外,其他点位监测因子均可达标。4、声环境:近两年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声环境质量达标。5、土壤环境:近年新区范围内蔬菜种植区和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监测点位中无点位超标,年新区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建设用地土壤处于清洁状态。6、生态系统:核心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属于一般、良好等级,南翼、北翼生态环境相对较好,新区较适宜进行开发建设,但在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避让生态敏感目标,采取必要的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三、规划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1、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在优化情景下,到年,和林格尔新区的总污染负荷为COD.4万吨、氨氮45.4吨,相比新区的水环境容量COD.95吨、氨氮93.25吨,环境容量满足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到年,和林格尔新区的总污染负荷将达COD.73吨、氨氮41.41吨,环境容量满足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新区发展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接受。新区内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间歇入渗型(降水对企业临时渣场、堆场的淋滤)和连续入渗型(地下排污管道、污水处理池的渗漏)。各片区项目应在设计及环评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后,各个环节污水均妥善处置并综合利用,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但应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到年及年,新区规划实施后排放的SO2、NO2、PM10、PM2.5在预测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中一类区及二类区贡献值均未超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一级及二级标准;叠加在建、拟建及削减源后SO2、NO2、PM10、PM2.5在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浓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环境质量可得到改善;叠加背景之后,除PM10、PM2.5由于背景值较高的原因出现超标外,SO2、NO2在年及年情景下均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一级及二级标准。土壤环境影响:新区局部地区土壤环境在城市化过程中产生一定变化,土壤环境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应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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