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工作,办理登记手续实行预约制度。自年1月8日起,在正常工作日办理的登记实行预约登记制度,要求登记人员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分时段错峰办理,其中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证和婚姻档案查询等。登记人员办理业务时要求佩戴口罩、扫码、测量体温方可进入大厅,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模式进入婚登大厅,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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