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年第21号)

年2月26日17时至21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22,青山区),系病例10同时空接触者,通过核酸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医院隔离治疗,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现将确诊病例22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月19日,9时31医院做核酸检测(与病例10同时空接触),11时左右回青福新城2号楼家中,13医院取核酸结果,14时40分驾驶大货车从G6高速包钢入口上高速,22时左右到达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宝山服务区,停车3小时未下车。

2月20日,凌晨出发,4时左右从呼北高速山西右卫出口下高速,9时左右到达忻州定襄王家庄料场卸货,11时左右离开。13时左右从沧榆高速曹张入口上高速,16时左右前往山西吕梁市兴县瓦堂铝厂附近诚信运输物流有限公司,下车装货后于18时从呼北高速兴县入口返包。

2月21日,9时左右从G6高速包头东兴出口下高速,9时30分到达包头铝厂厂区卸货,16时至18时驾车从南绕城国道至南桥停车场装货,21时至22时20分自驾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2月22日,16医院做核酸,17时左右去邻圃道菜市场,18时左右回到家中。

2月23日,6时医院2楼自动机器取核酸检测证明,7时40分左右回到家中未外出。

2月24日,全天在家未外出,17时左右接到居家隔离通知。

2月25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1时20分左右做核酸采样,13时左右转运隔离酒店。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或旗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包头日报

编辑高珊珊

流程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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