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锦华街道办事处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需至少进行两次资格认证。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54号)通知要求,我县年通过“互联网+”的信息化平台开展以手机APP认证为主,各级协办员协助为辅的认证方式,全面取消了集中认证,进一步简政便民,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年5月5日----年5月31日
二、认证方式
1、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需通过“易人社”手机APP进行认证。
2、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以及通过“易人社”手机APP认证无法通过的人员,由本村协办员进行人工辅助认证。
三、注意事项
1、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望广大领取待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未通过认证的人员,我们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保险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后再恢复领取资格。
2、信息化认证方式是落实简政便民的重要举措,参保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认证。无法通过手机APP实现认证的人员,由所在村协办员负责协助认证。各级经办机构、协办人员要认真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3、各经办机构要及时将本辖区内各村协办员邀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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