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新增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CSZX-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新增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新增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地点范围(施工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内一切属于被保险人的或由被保险人占有、使用、负责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2)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预制构件基地;
3)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4)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新建的施工道路等);
5)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本次招标内容:呼和浩特新机项目航站楼新增6万平米指廊工程、航站区4万平米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4服务期限:保险期限自签订保险协议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投入运营或全部竣工验收,以后发生者为准。
2.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公司;
3.2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3.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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