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绿色通道畅通高效、执行工作高效快捷,体现出贵院所有法官使命必达的敬业精神……”4月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位代理人送来的感谢信,感谢该院法官奔赴异地快速执行,让企业感受到司法速度与温度。一封感谢信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原来,该代理人代理了某科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涉及变更企业登记信息,主办人需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进行现场执行。4月4日下午5点20分案件执行立案,考虑到是涉企纠纷,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办人张全翰加班加点研判案件症结。第二天恰逢清明假期,他放弃休息,及时制定执行方案,并做好现场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当天乘坐火车连夜赶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4月6日,张全翰早早来到和林格尔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却被告知由于行政审批系统内网升级无法正常办公,为了快速兑现胜诉权益,他与工作人员沟通后一直等到系统恢复,于当晚7点20分终于执行完毕。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杨满增说:“执行增速就是为企业减负,此次异地快速执结涉企案件跑出了保定法院执行‘加速度’,是快执快结提升司法获得感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守正创新、实干争先,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企业发展难题,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打造智慧执行“十个自动化”,涵盖法院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结案的全流程,同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八项司法举措,浓缩了二十四条“三字诀”,不断提升办案效率。接下来,保定中院将不断加大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用足用好各项司法措施,努力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张洁、原潞潞)来源:保定新闻传媒中心(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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