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内蒙古的草原闻名遐迩。
说起内蒙古的草原,可能很多人会想到包头的希拉穆仁草原、乌兰察布的黄花沟、锡林郭勒的草原还有呼伦贝尔大草原,却很少人会想起呼和浩特的草原。
可以说,作为内蒙古的首府,呼和浩特的草原,还未能在旅游上打造出较强的品牌。说明呼和浩特还需要在草原的保护和开发商下功夫。那么,接下来,呼和浩特将如何保护草原呢?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最新制定的《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草原保护建设规划(-年)》。以下是原文:
《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草原保护建设规划(-年)》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
前言
草原是生态环境重要的保障系统,在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极其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草原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北方的生态安全、食品安全、边疆的稳定以及牧民的生产生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12号)和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扩大草原生态建设成果,继续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草原保护建设规划》,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草原保护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自然地理状况
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地理坐标为:东经°30′—°18′,北纬39°35′—41°23′,东西宽km、南北长.5km,总土地面积为km2;全市总土地面积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土默川平原上,北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茫茫草原,南与中国最大的露天煤矿准格尔煤田隔河相望,西临草原钢城包头市,东与乌兰察布市接壤。市辖1旗(土左旗)、4县(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4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及新城区)共9个旗县区。
境内主要分为三大地貌单元,北部大青山和东南部蛮汉山为山地地形,中西部为土默川平原地形,南部清水河县和和林东南为黄土丘陵地形。大青山东西横穿全境,山北即武川县,全县以高原丘陵区为主。
呼和浩特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干燥多风,四季气候变化明显,冬季漫长严寒,夏季短暂炎热。年均降水量.2-.6mm,其地域分布是西南最少,年均mm,平原区mm左右,大青山区-mm,多数集中在7、8、9三个月;年均气温由北向南递增,北部大青山区仅2℃左右,南部达到6.7℃;无霜期:北部山区75天,低山丘陵区天,南部平原区-天;年日照小时。
二、草原生态资源现状
呼和浩特市属于农区,全市草原面积.39万亩,可利用面积.74万亩(内蒙古自治区年草原普查结果)。全市草原面积占土地面积的28.14%,是重要的的陆地生态系统。占全区草原面积的0.64%。
全市草原类型包括温性草甸草原类、温性典型草原类、低地草甸类等3大类6个亚类。草原植被类型主要有平原丘陵植被、山地植被、低湿地植被。植物主要包括针茅、胡枝子、糙隐子草、铁杆蒿、百里香、寸草苔、狗娃花、冷蒿、虎榛子、柄扁桃、羊草、委陵菜、芦苇草等。牧草生长期年均草原植被盖度39%—44%、高度20cm—25cm,以年最高,分别达到44.1%、25.22cm,全市天然草场平均生产力可达40—44公斤干草/亩。
三、草原规划定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纲要(---年)》(年3月27日),呼和浩特市草原全部处于“草业重点开发区”,功能定位为:水热条件好,重要的粮食和畜牧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粮、草、畜循环系统,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生态和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为引领,促进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以草原生态项目为支撑,提高生产生活条件;以加强草原监管为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草原资源开发和人为破坏草原生态的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生态安全保障。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边疆稳定做出贡献。
五、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生态优先
草原生态问题成因复杂,既有自然环境恶化的原因,也有人为破坏的因素,许多历史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进行近远期、部门间、城乡间的统筹考虑和规划。优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短期内有新突破,取得成功的经验后,逐步予以推广,形成规模效应。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市的地域差异比较明显,各地自然生态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面临的草原生态问题各不相同,需要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草原类型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和治理模式,分区分阶段有序开展工作,以建促保、综合治理。
(三)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草原生态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为主的事业,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在各项工程建设中由政府主导实施。同时,生态环境建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对参与其中的农牧民更是如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活动。
(四)依靠科技,以建促保
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引进高产优质的适宜牧草品种和种养业新模式,依据不同草原类型采取不同保护措施和建设模式,加强优质人工草地建设,实行“以封促建、以建促保”,综合治理建设。
六、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到年,全市天然草原植被平均盖度稳定在45%以上(正常降雨年份);草群密度增加,结构明显改善,有毒有害草减少;不发生大规模草原生物灾害;项目工程区草原退化趋势基本遏制,并向良性循环发展,草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草原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饲草料生产供给能力大幅增长,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目标。
七、重点项目与主要任务
(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按照“保生态、保收入、保稳定、保供给、完善相关制度”的“四保一完善”的总体要求,保护和改善天然草原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合理安排禁牧区,重点对我市天然草原重点保护地区武川县的退化沙化草原实行禁牧补助。“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好60万亩的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二)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我市地处京津地区的西北部边疆,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是祖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从根本上遏制京津地区沙尘危害的重任。我市大面积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必将为首都地区营建一道天然绿色屏障,也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环境。
重点对我市5个旗县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按照总体部署和年度实施需求,及时向自治区申报计划申请项目,包括人工饲草地建设、围栏封育、草种基地建设、暖棚建设,青贮窖建设等。
(三)退耕还草工程
退耕还草是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大生态工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生态修复工程。
重点对我市武川县坡耕地和清水河县非基本农田实施退耕还草工程,计划“十三五”期间实施退耕还草40万亩左右。
八、区域规划
(一)天然草原重点保护区域:武川县、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土左旗和新城区及赛罕区的大青山保护区范围。该区域主要以北部大青山和南部蛮汉山山地温性草原为主,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草原退化、沙化情况较为严重,应严格执行禁牧制度,实行舍饲圈养,对于退化沙化草原,要采取围栏封育、免耕补播等修复措施,进行草原修复,为植被更新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植被恢复速度;对于坡耕地要退耕还草,种植多年生抗旱牧草品种。
(二)草业重点开发区域:土默川平原地带、托克托县、和林县平原区。该区域土地较为平整,有机质含量高,水热条件较好,适宜建设高产优质人工饲草料基地,种植苜蓿、青贮玉米等多年生及高产优质牧草饲草料,建立稳定的草畜良性循环系统。通过推广免耕技术、引进牧草新品种、种植多年生牧草等先进新技术和新举措,在不破坏地表土质结构、避免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情况下,把该区域建成呼和浩特市稳定的优质饲草料来源基地,为全市畜牧业发展和草原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控制开发区:市四区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该区域处于市区范围,草原面积相对较小,且零星分布,这一区域内草原受到城区发展随时改变现状的可能,应加强保护力度,严格执行草原征占用办理程序,加大草原执法力度,最大限度防止破坏。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草原保护与建设事关草原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把草原保护与建设同发展畜牧业,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草原保护与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草原保护与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旗县要依据规划要求,编制本地区的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并将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强化依法治草,落实草原保护制度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禁牧制度,积极探索推行草畜平衡和季节性休牧制度,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监测预警机制。针对人为破坏草原的行为,在禁牧区和休牧期放牧现象,按照有关草原法律法规,会同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草原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行为。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草原投入和队伍建设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发挥农民对草原保护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增加对重点工程及草原监理、监测、科研、防灾等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草原工作的重视,尽快充实草原保护建设系统的队伍,增加新鲜血液,争取更多录用新近毕业的草原专业人才充实队伍。
(四)加大科研推广力度,提高草原科技水平
要努力增强草原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广泛运用先进实用技术,提升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整体技术水平。支持科技创新,紧紧围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加强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攻关,力争有所突破。要特别注意加快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科研成果的应用,提高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科技水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五)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草原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划选项,按项目实施,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建设资金,按效益考核。工程所在区域的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做好经济、技术论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公示制等制度,定期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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