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和林格尔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阶梯性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按照《和林格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对已建成未分配的廉租房转成的公租房进行第三批出售。现将申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房源地点:惠民家园小区 二、房屋面积:35.17㎡-49.01㎡多种户型 三、房屋价格:一层:元/㎡二层:元/㎡三层:元/㎡四层:元/㎡五层:元/㎡六层:元/㎡ 四、申购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县城关镇城镇户籍;或是新就业职工以及在我县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3、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县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年家庭人均月收入1元及以下)。 5、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购买公租房必须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及以上。 从即日起,凡符合条件并自愿购买公租房的家庭,在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依顺序号按照申请程序报城关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后,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房屋和房号,具体抽签时间和申请程序请咨询各社区居委会。符合条件的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视其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和林格尔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年6月27日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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